久久耽美 > 重生耽美 > 仇隙 > 分卷阅读112

话还没说完,岑立柔软的唇又欺上来,把王病好一番索取才放过他。

胡人不梳发髻,王病便入乡随俗,岑立细心地替他理着散乱的发丝。

“王晴?”

“嗯?”

“你也是索头虏了。”

“……”

梁人一到及冠年龄便梳发髻,胡人则披头散发要不就剃掉头发只留一小撮,称为髡发,被梁人视为不雅粗俗,索头虏是梁人对胡人的蔑称。

岑立改摸着王病的头,又把他的头发揉得乱乱的。

王病:“……”

“来,你看。”终于是说正事了,岑立总算收敛了些,手探进袖子里摸了半天,王病已经帮他捡了起来,递给他道:“找这个吗?”

岑立接过,打开,“对!这是平阳城的地图,你看。上面的红点,是我爹留给我的五百铁骑,他们乔装成普通百姓分散在城中。还有这里,出城约莫五十里路,是豢养战马的地方。现在城里守备空虚,太守公孙曹没打过战,我们打算今夜突袭,拿下平阳城。”

王病看着地图,皱眉问道:“公孙曹?他有多少人?”

“不到一千,都是骑兵。人不多,都住在城墙上和敌楼里面,公孙曹我也见过,酒囊饭桶一个,他竟然放任士兵在城里抢劫□□,还说士兵打仗辛劳这是给他们的犒劳,城里百姓对士兵积怨已久,又不敢反。兵民生隙,我们可以乘机而入。”

岑立看王病脸色不对劲,问道:“怎么?你认得他?”

王病深吸一口气,吐出,按着眉心有气无力道:“公孙曹和我曾是同窗,我们以前一起在宫邸学里学习,他根本就不是什么酒囊饭袋,‘屯兵塞上,且耕且守,来则拒之,去则防之,则可中国无扰,边境无虞’就是他提出来的策论,当时的他才二十一岁,深受博士们的青睐,安羲三年五月他爹去世回平阳奔丧,我以为他已经……”

而安羲四年刘格迁都平阳,梁人会有什么遭遇,几乎是可以预知的。

王病放下地图,看了看窗外阳光明媚,“宫邸学是供太子、诸侯和功臣弟子学习儒家经典的地方,一般平民进不去的,他的父亲和平威将军司马烨是世交,托着这层关系才得以进入宫邸学里学习,他真的是天才,也是将才,天赋极高,因此被很多同窗嫉妒,在宫邸学里过得不是太好。学习的时间不长,两个月后就走了,当时很多博士都为此扼腕叹息,说国家又失一栋梁之才。”

“他竟然是这种人?”岑立脸色变了又变,“如此说来他那些荒唐的治军之法和纸上谈兵都是表面的,他难道在掩饰些什么?”

王病:“其实我更想知道的是,他为什么肯做楚国的官。”

按理来说匈奴占领平阳,像他那样精明智慧读过书的人,深明国家大义,应该是对胡人恨之入骨,怎么会愿意在楚国当个平阳太守?

王病收回视线,看向岑立,“表里不一定有猫腻,今夜不是时候,公孙曹绝非你们想象的简单,相信我岑立,你们绝对不会想在兵力只是敌方一半的情况下和崇延一类的人对上!”

“被你这么一说确实很奇怪,他一个梁人替羯奴守城做什么?我这就去告诉五叔,让他们按兵不动。对了差点忘了…”岑立十分小心地从袖子里摸出一块拇指大的东西,乳白色,看样子似乎是玉环。

“这个给你。”岑立把穿着玉环的红色丝线捋直,拿到王病面前晃了晃,中间那块玉环散发出圆润的光泽。

王病本来还在想公孙曹的事,看到这块玉时脑海里只剩下一句: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大家都知道和氏璧做成了传国御玺,却不知道还有块和氏环,据说这块玉环就是和氏玉做成御玺后用剩余材料磨了四十九天而成的,你戴着玩玩吧。”

“……”

《玉赋》里这样记载和氏璧的来由:“当其潜光荆野,抱璞未理,众视之以为石、独见知于卞子”。说的是一名叫卞和的玉工在荆山里偶然发现一块玉璞抱回家中,还未打磨的玉璞外边和石头无异,别人都说那是一块石头,唯独卞和肯定那是块宝贝。后来卞和把这块“石头”一样的宝贝献给楚厉王,玉工断定是块石头,于是卞和就被治欺君之罪砍了左脚;厉王死后,卞和又拿着玉璞进献给即位的武王,玉工仍说是一块普通的石头,卞和被砍了右脚;武王死后,文王即位,走不了路的卞和就抱着玉璞在荆山下痛哭两天两夜,文王听说后就派人去问卞和,卞和说:“臣非悲刖,宝石而题之以石,贞士而名之为诳,所以悲也!”,文王马上派人剖开玉璞,里面果然是宝玉,后来这块宝玉就被雕琢成御玺,成为皇权的象征,玺上面刻了“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卞和说的话其实很有意味,他说他哭是因为宝石被人说成石头,忠贞名士被误以为是欺君之徒。他满腔赤诚献玉被砍断双腿,没有怀恨在心,只是抱着别人以为是“石头”的宝玉在荆山脚下痛哭。

这个故事岑立也知道,并不是和氏璧被人捧为价值连城的宝玉他才送给王病的,而是因为这里面的故事主角,卞和,在某些地方和王病这个人有些相似。

王病看了看玉环,又看着岑立,在他浅色的眼眸里又看到自己的倒影。

和氏璧价值连城,这点只要是个读过书的人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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